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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猪肉

  电影风华

你个瓜怂,就是我砧板上的肉。


甭管你是哪路神仙,进来了,都得挨宰。


“好,再来一条。”宁皓指挥着。


一部电影只有两个小时,可是拍摄的时间,要远大于电视剧,因为这些个导演,会一遍遍地要求重来。


不是你演的不好,人家就是想再来一遍,美名其曰:再保一条。


很快,第二条也过了,镜头向加油站深处推进。


徐争将红色小轿车开到屋子前,从车里下来,打量着夜巴黎,显得有点惊慌失措。


因为轿车里藏着他的大秘密——他刚刚撞死了一个人。


无人区其实是个挺扯淡的故事,有一年,宁皓跑到西疆来旅游,看见有鹰在天上飞。


招待他的老乡顺嘴提了一句:训练好的鹰,过了境,能卖一百多万呢。


宁皓就记在了心里,并把猎鹰当做了无人区的开头。


多布杰演的黑老大,和黄博演的悍匪,猎到了一只鹰,却被警察抓到,于是多布杰开车撞死了警察。


为了摆脱杀人的罪名,多布杰花大价钱,请来了律师徐争。


徐争成功地扭曲了事实,救出了多布杰,而这辆小轿车就是律师费的尾款。


可是徐争这个嚣张的律师,并不知道,那只鹰就藏在轿车里。


多布杰为了拿回鹰,派了悍匪黄博在路上拦截。


然而这个凶悍的土匪,还没来得及表演,就被徐争一脚油门撞“死”。


自以为杀了人的徐争,惊慌地把车开进加油站,他想买点汽油,将车连人一起烧掉。


“师傅,加油。”他对杨兴铭道。


“光加油?车撞成这个怂样子了,也不修?”


“不修了,谢谢,多少钱?”


“一千五。”


“多少?”徐争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

杨兴铭耷拉着眼皮,“一千五。”


“可是我就加个油啊,你这不是卖高价油吗?”


杨兴铭拎着刀,直接走开,一副爱加不加的样子。


“下面还有一个加油站,你再走四百多公里就到啦。”


在这五百公里无人区内,只有这一家加油站,你还能到哪去呢?


徐争还想争辩下,跟上去道:“你这不是成心敲诈勒索吗?”


杨兴铭转过头来,拿刀跟他比划了两下,“谁敲诈了?这话你不要乱说,我们这是捆绑经营,你知道不知道啊?”


在这一场戏,周瑾演的傻逼儿子,就是个背景板,在他们两人的后面,收拾着猪肉。


镜头离他很远,根本看不清表情和动作,按说他只要拿着杀猪刀,比划几下就行了。


可是周瑾好歹也在屠宰场,练了好几天,一手的刀工,不能浪费了。


于是他细细地,将猪肉剁成小块小块的,晚上还要指望这个加餐呢。


他在那边,忙活得正起劲,都快忘了自己还在镜头里。


却不知道自己整个人,都已经融合在无人区的背景里了,镜头里,画面异常和谐。


宁皓微微点头,为徐争,为杨兴铭,也为周瑾。


这种波澜不惊的文戏,其实非常考验功底,因为真实的信息,都隐于对白之外,藏于画面之中。


周瑾收拾猪肉的场景,恰恰反映了,徐争和杨兴铭两人的关系:


一个是肉,一个在收拾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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